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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方面的规定呢

来源: 作者: 人气: 发布时间:2018-01-06

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,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,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。中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。一是生育津贴,二是生育医疗待遇。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、医疗服务和产假,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,重返工作岗位。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:

(一)职工在生育时、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.且申领时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;符合国家、省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。

(二)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,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。

  小贾最近准备孩子,她知道单位已经给自己上了生育保险。这两天,她在向同事打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时,同事们却给了她五花八门的答案:有说可以报销4000左右的检查费和住院费,有说但是听我们公司最多只能报生产时发生的部分费用……小贾这下彻底糊涂了,到底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是怎样的呢?

  根据《北京生育保险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中的规定,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:生育津贴;生育医疗费用;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;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。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。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,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?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。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、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、接生费、手术费、住院费和药品费。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(取出)宫内节育器、流产术、引产术、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。生育、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,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。

  同时,根据《条例》中的规定,下列七种生育、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: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;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;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;在国外或者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;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;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;按照国家或者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。

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:女职工产假生育津贴、分娩医疗费、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补助和计划生育手术费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标准:

1、产假生育津贴,为女职工本人分娩前12个月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÷365×生育产假天数;

2、分娩医疗费(诊疗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);

3、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补助费,参保单位的男职工的配偶是非城镇人员或是城镇无业人员的,生育医疗补助费按符合生育保险范围的50%标准计算;

4、计划生育手术费,参保单位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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