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记者昨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,为减轻企业和劳动者参保缴费负担,从今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,南京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%下降为2%,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%下降为1.5%,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%下降为0.5%。 据介绍,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率,是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,减轻企业负担,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举措。此次南京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,预计全市失业保险费一年将减少征收10.65亿元。 (黄红芳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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