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经查,大地产险龙岩公司存在下列违法行为: 一、财务不真实。2017年4月至6月,该公司虚列部分业务宣传费,涉及金额695559元。 二、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。该公司员工苏云万未经福建监管局任职资格核准,自2015年至今实际履行永定支公司负责人职责。 李义民作为大地产险龙岩公司时任总经理,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。 福建监管局指出,上述第一项行为违反了《保险法》(2015年修正)第八十六条的规定,根据《保险法》(2015年修正)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,决定对大地产险龙岩中支处以35万元罚款,并责令改正,决定对李义民予以警告,并处以7万元罚款;上述第二项行为违反了《保险法》(2015年修正)第八十一条的规定,根据《保险法》(2015年修正)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,决定对大地产险龙岩中支处以6万元罚款,并责令改正,决定对李义民予以警告,并处以5万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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