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某是某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车保理赔专员,刚满25岁的她收入不算低。但2013年2月初,龚某利用为公司客户处理车辆理赔的职务便利,通过伪造理赔放款申请以及冒充上级主管审核的方法,将原本应归为公司财产的理赔款3万余元悄悄转入其男友的银行卡后提现或消费,未被公司察觉。 为避免引起公司怀疑,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间,龚某还与公司法务副主管柳某联手:由龚某采用同样的方法,将公司的理赔款31万余元分6次转入由柳某提供的5个银行账户。之后,两人坐地分赃,龚某从中分得16万余元,柳某分得14万余元。 今年3月10日,公司在清账中发现龚某的车保理赔款计7万余元有侵吞公款之嫌,遂向公安机关报案。龚某到案后又供出与柳某共同犯罪的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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